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 第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05 12:32:0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221-00142二、项目名称:铁岭县初中英语听说教考设备、系统及一体化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志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1号(19-05)被投诉人1:铁岭县教育局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被投诉人2: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四、基本情况投诉事项1:第三章货物需求-2.采购内容-3-学生机?12机箱:≥15升机箱立式机箱。1.机箱容量与学生机核心教学功能无直接关联,不符合87号令“保障核心功能必需性指标”的要求;2.10-12升机箱在教育机房广泛应用,散热效率完全满足连续4-8小时教学需求,回复称“散热不足”无任何权威数据支撑;3.拒绝出具《必要性论证报告》违反政府采购程序规定。投诉事项2:第三章货物需求-2.采购内容-2教师机和3学生机-17.操作系统:预装WIN11操作系统。该条款既违背国家信创战略与辽宁省地方政策,又违反进口产品采购的法定程序,严重限制公平竞争。投诉事项3: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技术部分(57分)。该条款实质排斥了集成第三方组件的中小教育软件厂商,本项评分设置暗藏倾向性壁垒,表面符合评审规则形式要求,实质通过模糊主体要求、扭曲技术归属逻辑,为特定供应商“量身打造”竞争优势,变相排斥中小供应商及依赖合规技术集成路径的市场主体,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投诉事项4: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13)-产品资质。该条款以版权合规为名,行排斥竞争之实,实质是为特定拥有人教版授权的供应商设置“专属准入门槛”,严重背离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5: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13)-服务能力-2.。案涉参数针对性极强,且招标方刻意回避该服务体系与教育行业关联性举证,不排除存在“量身定制”“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投诉事项6: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13)-服务能力-1.。逻辑混淆,曲解“履约能力”内涵,、答复未履行举证义务,核心主张缺乏任何实质证据支撑。五、处理依据及结果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4不成立,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4;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铁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铁岭市铁岭县财政局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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