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 第01-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02 18:57:5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681-00323二、项目名称:东港市新城中学等30所中小学校薄改教学设备购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第七行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1904)被投诉人1:东港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东港市大东街道育才街8号被投诉人2: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针对质疑事项2的回复,并未涉及任何质疑函中关于供货保障方案中提及的不合理之处,投诉方不接受。投诉事项:2、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完全规避质疑问题,投诉方不接受。投诉事项:3、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属于虚假回复,所给出的品牌缺乏招标文件中交互智能平板/智慧黑板涉及软件部分AI教学、集控巡课、云平台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同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给出的四个满足品牌-视隆、鑫城、昊润、正田并不具有代表性,在辽宁省范围近三年内全年没有一个品牌有100台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中标案例。投诉事项:4、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5的回复品牌属于虚假回复,以上4个品牌并不满足本条参数要求。同时没有云空间要求,却回复经过使用单位确认满足需求的行为,投诉人认为不符合逻辑,也属于虚假回复。投诉事项:5、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6的回复品牌属于虚假回复,以上4个品牌中视隆、鑫诚、正田品牌根本没有录播产品。投诉事项:6、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7的回复品牌属于虚假回复,且回复内容存在逻辑上的严重不合理,投诉方不能接受。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4、5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丹东市东港市财政局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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