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89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2-06 11:24:4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89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00-12647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被投诉人1: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被投诉人2: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相关供应商1:辽宁驰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榆树乡何家村四、基本情况2025年11月24日,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2647,以下简称“本项目”)001包组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15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2025年12月1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12月2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2月2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1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不公正及被投诉人2质疑答复不符合有关规定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2月29日、30日,我局分别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及相关供应商1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2月30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关于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投诉事项的答复》,被投诉人1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6年1月4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2026年1月5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质疑回复函》。2026年1月8日,我局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向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送《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向北京市昌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等6家单位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协助调查函》。2026年1月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交《关于〈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的答复函》。2026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5日、1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等5家单位分别向我局回函。2026年1月22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回复《关于对〈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的复函》。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2.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1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6年2月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