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 第00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28 17:10:4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01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224-00194二、项目名称:昌图县中心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润朗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观音村200-88号被投诉人1:昌图县中心医院地址:昌图镇政府路30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8月29日,采购人昌图县中心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昌图县中心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224-00194)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9月10日,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2025年9月29日,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2025年9月29日,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2025年10月22日,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更正公告。2025年10月28日,投诉人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10月31日,被投诉人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接收投诉人的质疑。2025年11月10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1月7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1月13日,我局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昌财采补正2025年2号),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11月1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投诉事项为不满意变更中标结果。2025年11月17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1月19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1月24日,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11月25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经调查,并向多方发函确认,我局查明事实如下: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不成立。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不成立。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2.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铁岭市昌图县财政局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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