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 第二十二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19 13:54:4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二十二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29403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胃肠镜及数字乳腺钼靶机)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兴鑫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地址:神农大街18号7#楼C座4-5-5被投诉人1: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11月18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胃肠镜及数字乳腺钼靶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25-0171,包号:004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1月2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12月3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2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2月15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12月19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6年1月16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2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3.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4.招标参数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2.责令重新开展004包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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