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2026001)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19 11:20:41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2026001南昌市喽伍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13日,你单位对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JH26-211281-00006)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关于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JH26-211281-00006包号:001)的投诉书我局于2026年1月13日已收悉。经查,2026年1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结果公告,结果类型为:“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起投诉的法定条件。本项目已终止,对你单位的权益已无影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铁岭市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岭市调兵山市财政局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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