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6007)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12 17:08:23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6007沈阳九诺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7日,你单位对沈阳建筑大学、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JH25-210000-81846)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先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未答复的,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经查,你单位投诉书中载明的投诉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前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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