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 第八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08 17:49:1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八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53286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彩超)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程合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帆东路2-218号(4门)2层被投诉人1: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11月12日,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彩超)(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53286包号:002)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1月2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11月27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2月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2月3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2月8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作出答复。2025年12月11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2月30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2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质疑函、质疑答复、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2.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002包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2.责令重新开展002包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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