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04 16:38:1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6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881-01215二、项目名称:盖州留置分中心购买办公家具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尚益尚博程制造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33-2号1125室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盖州市市府大街2号被投诉人2: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地址: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四、基本情况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就盖州留置分中心购买办公家具(项目编号:JH25-210881-01215,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11月24日,被投诉人2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5年12月5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12月9日,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2月19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2025年12月25日,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2025年12月25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2月25日,我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时间30日。2025年12月29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了答复。2025年12月25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了答复。投诉事项1:请求取消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电脑式维氏硬度计等检测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及合同证明作为评分项。投诉事项2:请求取消“绿色卫士产品认证证书”、“II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家具防火阻燃质量认证证书”、“低VOCs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书作为评分项。2025年12月30日,我局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进行论证,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论证意见。我局现已调查终结。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责令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盖州市财政局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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