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7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18 20:26:3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7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00-08743二、项目名称:购置医疗设备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隆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3-14号1门3楼301302被投诉人1: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10月24日,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就购置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8743,包号:001包,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1月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11月13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1月1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技术参数需要至少3个以上品牌符合;2.技术参数需要至少3个以上品牌符合;3.技术参数的临床使用意义。2025年11月19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1月21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1月26日,我局分别向三家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协助调查函》。2025年11月27日,我局向另外一家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协助调查函》。2025年12月3日,某公司向我局回函。其他三家公司均未向我局回函。2025年12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论证,出具论证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3。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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