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TS202517)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09 16:29:09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TS202517凌海市华志安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2日,你单位对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建设项目、JH25-210700-03845)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经查阅评标报告,你单位未通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你单位投标无效。你单位的投诉事项系针对本项目的采购结果提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起投诉的法定条件。因你单位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本项目的采购结果对你单位的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故,你单位不具备对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和投诉的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锦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锦州市财政局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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