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二百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04 13:56:5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二百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49911二、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创新平台超分辨荧光显微镜和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仪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和光璞山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中路1号中恒广场1809被投诉人1:大连医科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被投诉人2: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9月26日,大连医科大学委托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创新平台超分辨荧光显微镜和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000-49911,下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共包函2个采购包,包号分别为:001、002。2025年10月1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10月17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0月1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0月22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257),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10月2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0月2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0月29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1月20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10超分辨荧光显微镜产品指向了特定的产品,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要求系特定品牌产品的独有参数,仅有特定品牌产品能够满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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