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5304)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7 17:09:49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5304沈阳聚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7日,你单位对沈阳化工大学、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化工大学智训云录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JH25-210000-56103)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2025年11月20日,本机向你单位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304),通知你单位于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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