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4 11:52:0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6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700-00433二、项目名称:锦州师专护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三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诚连鑫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中央北街四段26号4号楼A-306被投诉人1:辽宁万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58号,中联润熙8-11门市被投诉人2: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189号相关供应商:沈阳耀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五路35号2#楼4101-3150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9月26日,采购人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辽宁万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锦州师专护理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三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700-00433)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10月2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10月27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1月5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价格虚高不合理,远超于市场价格;2.评分不合理,评分标准模糊,利于暗箱操作,导致评分结果不公平;3.中标结果公示期与招标文件不符,质疑期限仅给1天,明显违反《政府采购货物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4.主观评分设置过高、评分偏离过大,原则上主观分不能超过总分15%。招标评分标准设计不合理,多数评分标准为人为因素打分,造成人为暗箱操作;5.对供应商的质疑不正面回应,对相关质疑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理会,违法违规问题避而不谈。同时未对专家是否具有评审资格及评分情况进行答复;6.被投诉人2、被投诉人1、相关供应商恶意串通,提前制定有利于相关供应商中标的招标文件参数,高价中标,损害了国家利益和财政资金。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第一部分内容、投诉事项第三部分内容,投诉事项第五部分内容不成立;投诉事项第二部分内容、投诉事项第四部分内容、投诉事项第六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锦州市财政局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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