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6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0 19:52:2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63号)一、项目编号:K2101012025000022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补充征集)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鑫天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95号27门被投诉人1: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10楼被投诉人2: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10楼相关供应商1:沈阳市沈河区全路通汽车维修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25-1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9月9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补充征集)(项目编号:K210101202500002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征集公告。2025年10月9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征集文件评审小组成员组成进行了修改。2025年10月11日,被投诉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入围结果公告,相关供应商1为入围本项目1包组的三家供应商之一。2025年10月13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10月22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0月2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评审小组未依据征集文件开展评审。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0月28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和相关供应商1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1月1日,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1月3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第一部分内容、第四部分内容、第五部分内容不成立,投诉事项1第二部分内容、第三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1包组已同相关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但尚未授予第二阶段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第一部分内容、第四部分内容、第五部分内容,驳回投诉事项2;2.撤销相关供应商本项目1包框架协议,责令被投诉人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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