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营财采投〔2025〕4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1 09:43:48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
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编号:营财采投〔2025〕41号大连宝士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公安局、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宝士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营口市公安局、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营口市公安局购买UPS电池项目、JH24-210800-03092)的投诉于2025年11月18日依法受理。因投诉人于2025年11月19日书面申请撤回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特此告知。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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