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八十二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19 15:43:2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八十二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36272二、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圣安卫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44号3门被投诉人1:沈阳药科大学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相关供应商1:辽宁利聚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00号(9-2)(9-4)四、基本情况2025年8月1日,采购人沈阳药科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3627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29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利聚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9月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9月16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0月1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0月11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1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0月14日,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0月16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投诉事项:1.对被投诉人2答复不满意;2.相关供应商1现场陈述答辩人无陈述答辩资格;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平行为;4.中标单位陈述答辩环节应不得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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