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0 11:29:4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4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300-03895二、项目名称:朝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系设备购置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华科信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13051室被投诉人1: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相关供应商1:沈阳昌和永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山西路134-1号5-2-1四、基本情况2025年9月28日,采购人朝阳师范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系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00-0389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分别为001包、002包。2025年10月22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002包中标供应商为沈阳昌和永润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5年10月31日,采购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1月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1月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1月6日,被投诉人1说明了质疑答复阶段的评标委员会复核过程,并向我局提交了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作出答复。2025年11月7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1月12日,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朝阳市财政局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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