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七十九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17 17:43:26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01597

二、项目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科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阜新二街10号1门

被投诉人1: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相关供应商1:沈阳京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59-1号C区三层318号铺

四、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1597,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0月9日,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京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9月23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9月3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 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0月11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投诉进行补正。2025年10月16日,本机关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 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025年10月16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0月23日,本机关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投诉答复。2025年10月24日,本机关收到采购人提交的投诉答复。 2025年11月4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的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2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1-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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