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10 10:53:4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6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32二、项目名称:经开区(中德园)智慧路灯管理平台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被投诉人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被投诉人2: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相关供应商1:沈阳中德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91-C8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9月19日,采购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经开区(中德园)智慧路灯管理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32,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0月11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当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中德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3日,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函。2025年10月17日,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0月2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0月23日,我单位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下发《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政府采购暂停通知书》。2025年10月30日,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向本单位提交了《关于经开区(中德园)智慧路灯管理平台服务项目投诉答复函》。2025年10月27日,我单位向沈阳市铁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去关于投诉人质疑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的《认定函》。2025年11月5日,沈阳市铁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回函,认定为“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房地产业类中型企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经调查,本机关查明事实如下: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之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经沈阳市铁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结果为:“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房地产业类中型企业。”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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