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昌财告2025年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31 15:21:32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昌财告2025年4号辽宁润朗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8日,你单位对昌图县中心医院关于(昌图县中心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JH25-211224-00194)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对昌图县中心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计划编号:JH25-211224-00194包号:001)的投诉书我局于2025年10月28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先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即,质疑供应商的投诉有效期自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之日,或质疑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经核实,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8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你单位提出投诉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尚未作出质疑答复,且质疑答复期尚未届满。即,在你单位提起投诉时,你单位的投诉有效期尚未开始。因此,你单位未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综上,你单位未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岭市昌图县财政局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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