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23 14:53:1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500-02371二、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二中采购计算机和智能黑板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本溪市立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福金街27栋2层4单元5号被投诉人1:本溪市第二中学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76号相关供应商1:沈阳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甲5号2312A室四、基本情况投诉事项:我公司认为评分结果有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我公司本该得分的技术分,没有得到,请求重新组织评审专家评审,但是现在专家不同意重新评审,请求重新抽选专家进行评审。事实依据:1.我公司的事实依据为我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和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公司严格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但是得分明显低于我公司应该获得的分数,在客观分即技术分中得分明显偏低,如果按照技术分我公司全部满足的情况下,我公司的得分不能低于85分,请求重新评分。我公司列出了本次投标文件的各个加分项在我投标文件的中的具体位置,请求重新组织评审专家评审。2.智慧黑板中的加分项我公司全部符合。3.按照评分办法中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公示的沈阳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846720元,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为907840元,按此计算我公司价格分应为27.98分。4.在技术分全部满足得满分45分,加上价格分为27.98分,我公司提供了3份业绩材料,得3分,这部分的得分应为75.98分。另外,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6分、产品质量保障方案4分、售后服务5分、培训方案4分、应急方案3分,合计22分,我公司提供详尽的符合本采购方案的得分,至少也会得10分以上,甚至我公司的方案会得到20分,即使我公司方案仅得10分,这样总分会到85.98分,也高于中标公司的得分84.55分,相信评审委员会有记录方案的材料,我公司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我公司还提供节能和环保认证,也会相应有部分加分,我公司不清楚为什么得分会低于84.55分。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9月17日正式受理。2025年9月30日,我局组织评审专家对本项目投诉事项进行答复。根据专家答复意见及相关核实情况,投诉事项不成立。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溪市财政局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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