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9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22 15:31:0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9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800-03263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市皇姑区博典教学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7-65号A2007室被投诉人1: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1号被投诉人2: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相关供应商1:辽宁向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8月15日,采购人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326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9月8日,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向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9月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9月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9月1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教师演示台)的优抗板台面参数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的参数,所有关于优抗板台面的限制性条件均出自江苏优盛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且该公司目前不再针对该项目给其它潜在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而优抗同时为江苏优盛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投诉事项2:该招标文件中核心产品:智慧黑板加★项“其中内置电脑处理器要求Intel12代酷睿系列i5或以上配置”,排除国产电脑及系统。投诉事项3:该项目名称为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且绝大部分标的物均为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而大部分限制性条件却是智慧黑板和护眼灯,两者采购总额占比很低的产品。投诉事项4:智慧黑板的课件资源数量设定,高度为个别品牌定制。投诉事项5:投标人所提供的实验桌(教师演示台)的优抗板台面,所参照的GB/T17657-2022标准中,并无化学性能检测项目,找不到不少于136项化学试剂及有机溶液检测,且包含:硫酸(98%)、氢氟酸(48%)、硝酸(65%)、环丙甲酮、乙酸丁酯、饱和氯化锌的检测依据。投诉事项6:(教师演示台)的优抗板台面环保性能检测所要求的检测数值(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值≤0.006mg/m3。),与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不符。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氙灯老化测试所参照的标准与标地物不相关。投诉事项8: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陶瓷台面关于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表述提出质疑。投诉事项9:投标人所提供的实验桌(学生)的实验室专用陶瓷台面耐污染性能:参照GB/T17657-2022标准,要求台面板不少于60项化学试剂进行检测以及所列检测项目非GB/T17657-2022标准设定内容。投诉请求:废除中标公告、重新论证技术参数。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3;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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