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ZCTSBSL2025—002)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21 16:07:17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ZCTSBSL2025—002江西欧财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4日,你单位对阜新市中心医院、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市中心医院内镜系统采购项目、JH25-210900-01276)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关于阜新市中心医院内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900-01276,下称“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于2025年10月14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具体理由如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之规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出质疑、提起投诉的法定条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经查阅投诉书,你单位投诉事项系针对本项目采购结果提出。经核实,你单位仅下载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未递交投标文件,是未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采购结果对你单位的权益不产生影响。因此,你单位不具备对本项目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和投诉的权利。综上,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阜新市财政局2025年10月21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