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沈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业务能力,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化解实务难题,沈阳市财政局定于2025年10月21日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
1.上午场(采购人专场):09:00-11:30
2.下午场(采购代理机构专场):14:00-16:30
二、培训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路16号)2#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沈阳市各级政府采购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及骨干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上午场:聚焦“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处理”,结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最新适用要求解读相关案例。
2.下午场:围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常见问题梳理和预防”,结合相关案例提供预防策略与改进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由于中共沈阳市委党委院内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会议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地铁2号线中央公园站A出口,步行600米)。
2.参会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全程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保持会场良好秩序,培训开始前20分钟签到入场并按座位图就坐。
联系人:杨莹、魏朋
联系电话:024-22873726
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