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17 09:39:3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324-00089二、项目名称:喀左县特困供养机构采购养员生活用品和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彤兴肉铺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街道胜利路瑞祥小区4号010111被投诉人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街道团结路被投诉人2: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相关供应商1:喀左县利州街道润阳生鲜果蔬超市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利州街道滨河南路江南书苑小区10号楼01011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8月21日,被投诉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的招标公告。2025年9月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9月9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9月10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喀左县利州街道润阳生鲜果蔬超市的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投诉事项2:喀左县利州街道润阳生鲜果蔬超市的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9月1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发送答复通知书。2025年9月16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我局依法进行了调查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1-2。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朝阳喀左县财政局2025年10月17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