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ASZCTS-2025013)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17 14:00:59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ASZCTS-2025013四川融贺汇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9月30日,你单位对鞍山技师学院、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鞍山技师学院配套电脑询价采购项目、JH25-210300-14049)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是供应商提出质疑、提起投诉的法定条件。经核实,你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过程中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的评审活动对你单位的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你单位不具备对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和投诉的资格。综上,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鞍山市财政局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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