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通知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14 16:12:25

一、项目编号:

JH25-210132-00120

二、项目名称:

沈阳化学工业园危化品停车场2025-2027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当事人2: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自贸区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179-1号2层247

四、基本情况

2025年9月5日,本机关收到辽宁大昌事业有限公司对沈阳化学工业园危化品停车场2025—2027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2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根据投诉线索,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调查,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影响采购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1.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机构活动;2.责令采购人就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违法情形限期改正。采购人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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