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15 16:13:04

一、项目编号:

JH25-211081-00088

二、项目名称:

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垚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苍耳街48号

被投诉人1: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天星小区新华路3号楼网店二楼

被投诉人2: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相关供应商1:河北垚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苍耳街48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1日,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人、被投诉人)委托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被投诉人)就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8月26日发布更正公告。2025年9月11日开标,2025年9月12日发布结果公告。2025年9月15日,河北垚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9月2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9月30日收到投诉人提起的纸质投诉书。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10月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送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被投诉人分别于2025年10月12日和2025年10月13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10月15日,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论证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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