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10 16:35:18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36122

二、项目名称:

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辽宁省体育局

地 址:辽宁省辽宁省辽宁省辽宁省体育局

当事人2: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1号312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5日,采购人辽宁省体育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3612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包含6个采购包,包号分别为:001、002、003、004、005、006。2025年8月4日,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2025年8月1日,本机关收到举报人的举报,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调查,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举报事项成立,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本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 1.责令辽宁省体育局、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责令辽宁省体育局、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限期改正。辽宁省体育局、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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