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五十三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9 18:46:5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五十三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16675二、项目名称:器检院采购医疗器械碳氢氮硫氧元素分析测试系统等10台套设备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蓝典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三中路5-3号(2-5-2)被投诉人1: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被投诉人2: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相关供应商1:辽宁优翔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06号909四、基本情况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器检院采购医疗器械碳氢氮硫氧元素分析测试系统等10台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1667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7月22日,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优翔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2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8月5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2025年8月1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8月19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报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3.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4.辽宁政府采购平台和招标文件对于仪器预算价格和最高限价的规定不一致;5.招标文件有瑕疵,存在评分数据计算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4成立。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因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无法通过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式消除该影响,即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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