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9 11:18:1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3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102-00015二、项目名称:双台子区小学一、二年级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盘锦集康年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爱顿社区爱顿国际城23号楼105号商铺二层被投诉人1: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5楼相关供应商1:大连承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甸街30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08月27日本项目开标,确定中标人为大连承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元公司)。2025年8月28日,盘锦集康年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9月10日向我局提交了投诉书。2025年9月11日,我局受理投诉。投诉事项1.虚假与智荟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作,冒用品牌资质提交投标材料智荟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荟康公司”,系国内可躺式午休课桌椅领域头部品牌,产品质量及市场口碑经行业及用户广泛认可)。我司就大连承元公司与智荟康公司的合作关系,向智荟康公司进行核实,智荟康公司已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含公司公章具备法律效力),明确载明两项关键事实:截至本投诉函出具之日,智荟康公司从未向大连承元公司提供过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品牌授权委托书、声明函、品牌使用许可证明等,大连承元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若涉及“智荟康品牌”的相关资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材料,均属于未经智荟康公司授权的虚假称述,智荟康公司对该等虚假材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保留追究大连承元公司冒用品牌法律责任的权利。据此可确认:大连承元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关于“与智荟康公司存在合作、持有智荟康品牌检测报告等资料”的表述均为虚假陈述,其提交的相关品牌资质材料系伪造或冒用,目的是借助智荟康品牌的市场认可度骗取投标资格,属于典型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投诉事项2.恶意低价抢标,报价严重偏离合理成本与市场行情,存在履约风险。2025年9月12日、9月22日,采购人、中标方分别提交了投诉答复及证据。2025年9月26日,智荟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邮寄回复调查函并提供证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局认为: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一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盘锦双台子区财政局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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