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四十七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6 11:33:5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四十七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29397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磁共振及数字胃肠机))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河北融弘商贸有限公司地址:物流大厦1号楼109二楼被投诉人1: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28日,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磁共振及数字胃肠机)(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9397包号:00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20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004包中标供应商为广东省医疗器械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8月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8月18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1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8月25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投诉进行补正。2025年8月2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9月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9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9月9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9月16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2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质疑函、质疑答复、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2.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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