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6 11:55:4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300-01414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儿科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兴鑫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地址:神农大街18号7#楼C座4-5-5被投诉人1: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26号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30日,采购人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儿科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300-0141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8月1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22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8月2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29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9月1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9月15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补充提交了答复材料。2025年9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3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朝阳市财政局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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