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1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6 11:58:2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300-01414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儿科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大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10-27号被投诉人1: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26号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30日,采购人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儿科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300-0141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1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8月19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22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8月27日,我局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投诉进行补正。2025年9月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9月3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9月4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分别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9月15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补充提交了答复材料。2025年9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相关专业的3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专家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全部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朝阳市财政局2025年9月2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