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50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4 19:59:5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50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00-03564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重点专科(心内科)建设项目-心脏康复设备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哈尔滨骏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36号1-8层301室被投诉人1: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5号被投诉人2: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6室相关供应商1:基元(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栋1503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9日,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重点专科(心内科)建设项目-心脏康复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3564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7月28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与投诉事项无关。2025年7月31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2025年8月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8月8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1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2.未获知投诉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3.相关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2025年8月2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28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内容进行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招标文件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违法情况,我局无法就投诉事项3作出处理。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责令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就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就改正情况向我局汇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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