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四十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2 18:45:2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四十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36258二、项目名称:辽宁大学法医病理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广州成硕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东圃二马路61号大院内B座二楼201房自编B576房被投诉人1:辽宁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被投诉人2: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29日,采购人辽宁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大学法医病理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36258,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12日,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未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2025年8月12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8月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8月12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2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8月2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28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9月8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了补充答复,就投诉事项1相关内容作出了补充说明。2025年9月11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2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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