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4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23 14:29:1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4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381-01627二、项目名称:海城市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河北泽畅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定州市砖路镇丁村新开路西二排38号被投诉人1:海城市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地址:海城市王石镇什司县被投诉人2: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相关供应商1:鞍山市恒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腾路76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8月26日,投诉人河北泽畅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提起投诉。2025年9月1日,我局受理该投诉。同日,我局向被投诉人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2025年9月3日,我局接收被投诉人海城市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的答复。2025年9月4日,我局接收被投诉人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答复。我局于2025年9月16日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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