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三十一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15 12:17:4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三十一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27460二、项目名称: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大连星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170号1单元10层3号被投诉人1: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被投诉人2: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相关供应商1:辽宁术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82号(14门)140相关供应商2:飞网(沈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0号(3-5-1)相关供应商3: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内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3日,采购人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7460,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7月28日,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7月23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2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7月31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146),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5年8月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2025年8月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13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和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8月27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采购人、代理机构涉嫌存在为谋取特定供应商中标恶意串通的情形;2.存在为谋取特定供应商中标设置评审因素的情形;3.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4.基于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4不再重复处理。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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