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4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08 18:44:5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4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4901二、项目名称: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鑫鼎荣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于洪乡姚家村被投诉人1: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55号被投诉人2: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相关供应商1: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1号厂房四、基本情况2024年12月30日,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0-04901包号:00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月15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均可,供应商在填写上述数据时应注明相应数据对应的数据年度。因供应商数据年度标注不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25年1月21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结果类型为废标,废标情形:其他,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2025年3月15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跃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7月1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变更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2025年7月2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5年7月10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1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1《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是否如实披露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相关供应商1报价高于第三名但综合得分反超第三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细化等。2025年7月21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7月22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就投诉事项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7月23日,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事项3第一部分内容不成立、第二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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