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二十二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05 17:27:2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二十二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20685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便携彩超)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深圳市康联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403号-14027被投诉人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相关供应商1:青岛海信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松岭路399号海信医疗B座3楼四、基本情况2025年6月4日,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便携彩超)(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068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分别为001包、002包、003包。2025年7月3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002包中标供应商为青岛海信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年7月2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2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7月30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6日,被投诉人、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分别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作出答复。投诉事项:1-4.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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