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5198)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01 11:28:46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5198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8月27日,你单位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0T磁共振采购项目、JH25-210000-04150)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经查阅你单位提交投诉书、质疑函、质疑答复函,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质疑,你单位于2025年8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你单位质疑,质疑答复期满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你单位应当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25日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你单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已经超过前述法定投诉期限。综上,你单位未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你单位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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