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3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26 10:25:2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3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922-00044二、项目名称:彰武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被投诉人1: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彰武县中华路86-2号被投诉人2: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92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7月24日,采购人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彰武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922-0004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分别为001包、002包、003包,投诉事项涉及的包组为001包、002包。2025年7月2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8月6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8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8月1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18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2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8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2;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彰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彰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彰武县财政局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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