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LNZCTS-2025176)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19 18:35:48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LNZCTS-2025176赤峰元泰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8月14日,你单位对大连医科大学、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医科大学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项目、JH25-210000-35208)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厅认为:你单位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你单位于2025年7月22日获取了该项目采购文件,你单位投诉事项系针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4的质疑答复提出。经审查,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4均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你单位提出质疑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你单位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你单位应自2025年7月22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7月31日前提出质疑。你单位于2025年8月7日提出质疑,已超过前述法定质疑期限。综上,你单位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你单位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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