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一百一十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15 17:24:2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一十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8954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CT)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臻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3-1号(1门)2楼201被投诉人1: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四、基本情况2025年6月16日,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CT)(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8954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6月20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5年6月20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5年7月9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结果公告,001包中标供应商为中国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2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7月1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7月9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限期补正通知书。2025年7月11日,投诉人提交了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年7月15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7月17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作出答复。2025年7月22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5年7月23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2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10.技术参数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投诉事项10不成立。投诉事项4部分内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投诉事项10;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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