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15 11:27:27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2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90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专用教室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科莱奥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9-4号七层7-4160号被投诉人1: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地址: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被投诉人2: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集采)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相关供应商1:辽宁中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奉天街419-5号(2-8-1)室四、基本情况2025年5月23日,采购人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委托代理机构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专用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90,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7月7日,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中基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7月13日,投诉人向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025年7月21日,被投诉人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2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2025年7月31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补正通知书》。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8月13日,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关于初中部专用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情况的详细说明》。五、处理依据及结果采购人答复:2025年7月1日开标时,投诉人沈阳克莱奥商贸有限公司上传了投标文件并解密,但未参加评标。专家评审过程中没有看到投诉人沈阳克莱奥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没有通过资格审查。2025年8月4日,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复审,质疑事项对采购结果未造成实质性影响,质疑不成立。投诉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中均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无效,终止其投标活动。投诉人未实质性参与后续投标流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于投诉人自身原因在评审前就已被认定投标无效,无资格参与后续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与其没有利害关系,未对其权益造成损害,不符合本条可以提出质疑的情形。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2、3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一)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无沈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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