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9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13 16:45:2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9号)一、项目编号:JH25-210700-02103二、项目名称:2024年加强奖励商品粮大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杭州陌上云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河庄街道围中村4组41号三楼被投诉人1: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被投诉人2: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相关供应商:杭州托普仪器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1号1幢637室四、基本情况2025年6月17日,采购人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委托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4年加强奖励商品粮大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700-02103)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6月3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5年7月1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7月1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序号2”“农田病害小气候监测设备”部分规定“★21.数据可接入辽宁省农作物病虫疫情智能化监控平台,通过辽宁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控平台可实现数据自动抓取、汇总、分析。”却未公开数据对接技术文档,属于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经核实,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招标文件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无法从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锦州市财政局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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