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2025001)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08 16:37:16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2025001沈阳奥斯特体育器材有限公司:2025年8月5日,你单位对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锦州市南山小学(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分校)体育器材设施采购项目、JH25-210798-00145)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投诉书法律依据不当。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法律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如不服本告知书,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锦州市松山新区财政局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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