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 第001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08 14:27:36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01号)一、项目编号:JH25-211004-00383二、项目名称: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桌椅、图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商汤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莲花街1号62栋三层304被投诉人1: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地址:宏伟区健康路31号被投诉人2: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地址:健康路9号四、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桌椅、图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004-00383包号:001采购人名称: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代理机构名称: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投诉事项1: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桌椅、图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中招标货物包括桌椅柜几、电子班牌、空调、图书设备、食堂设备等不同类别的货物,但并未进行分包招标采购,将不利于采购项目的实施。投诉事项2: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桌椅、图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货物需求标1-2图书设备中包括图书采购,但没有要求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特定资格,可能无法保证所供应图书的来源合法合规,容易出现销售盗版、劣质图书或内容不健康读物的情况,损害采购方和读者的利益,尤其对于学校、图书馆等采购主体,可能会对读者产生不良影响。投诉事项3:评分办法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所有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分。(★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共3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说明书、产品功能截图、技术参数承诺函、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任一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请求:1、采购不同类别的货物,按分类进行分包采购。2、对出版物类采购的货物,应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更改评分标准。4、延期开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为客观、公正处理投诉事项,我局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咨询了资深的法律和政府采购专业人士,综合各方意见,经过调查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此项目为货物类招标项目,根据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分包。采购方根据自身采购需求整体采购,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2:此项目不是单一的图书类货物采购,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正版图书供货承诺函”,用于保障图书正版。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3:此项目是货物类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设置了技术参数评分标准,可量化,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投诉不成立。根据以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人的三项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宏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宏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辽阳市宏伟区财政局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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