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JCZTS-2025004)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05 14:45:03

一、项目编号:

JH24-211100-11226

二、项目名称:

盘锦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结余资金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辽宁省嘉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街道

被投诉人1: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在评标过程中,因为技术参数序号16须提供无人机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评审专家判定我司只提供了无人机主机制造商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未包含配件参数确认函,因此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我司对此判定结果有异议。2、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序号16无人机2“★43.为保证产品质量,须提供无人机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参数提供证明文件质疑。3、对中标供应商辽宁省安瑞微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微公司)提供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4、对中标供应商安瑞微公司提供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5、对中标供应商安瑞微公司提供救援舟艇组合(摩托艇)虚假品牌材料谋取中标投诉。6、对评审专家违反了《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四、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二、三、六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盘锦市财政局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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